因焚烧秸秆邯郸多个乡镇受处罚
这几天,邯郸市内不时飘来因焚烧秸秆产生的呛人烟雾。昨日,记者从邯郸市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获悉,近日对第一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及县领导启动了问责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实施经济处罚及行政问责。 据10月8日国家环保部通报国庆期间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显示,国庆节期间,邯郸市共产生45个火点,其中大名县20个,魏县10个,临漳县8个,馆陶县4个,成安县2个,鸡泽县1个。根据《邯郸市2014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及禁烧责任状要求,经邯郸市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对通报一个火点的乡镇处以一万元的经济处罚;两个火点的乡镇全市通报批评,并处以两万元的经济处罚;三个火点的乡镇,处以三万元的经济处罚,并由县(市、区)对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四个及四个以上火点的乡镇,由县(市、区)给予乡镇主要领导重处或停职。对着火点较多的大名县、魏县、临漳县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分包大名县、魏县的两个督导组市交通局和市农业局通报批评。如再被卫星遥感监测通报,加重处罚。 邯郸市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有关人员表示,当前禁烧工作形势严峻,各县(市、区)将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不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
关键词:乡镇,焚烧秸秆,问责程序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