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渔家乐将剩饭菜倒进黄河 5次整治仍营业(图)
剩饭菜倒进河 垃圾扫进黄河 菜叶随水流进河 7月,通报要求9月底前取缔水源保护区渔家乐近日,记者发现这里依然剩饭菜倒进黄河 记者丰林文图 走访 |取缔渔家乐?听说过,没人来 根据郑州市政府2009年1月6日发布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花园口水源厂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3.59平方千米。具体范围是水源厂取水口上游黄河公路大桥至下游700米内的河道整个水面。 10月10日中午,记者从花园口黄河公路大桥向东走出不到1公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记者看到十来艘渔家乐渔船一字排开在黄河岸边,船上花花绿绿的旗子迎风招展。因正值午饭时间,这里热闹非凡,店家招揽生意的喊声与河中汽艇的轰鸣声交织在一起。不断有游客上船吃饭,有食客询问鱼的价格,老板熟练地回答:“二十五一斤,还是老价钱。” 那么,这些本该在10多天前就被关停取缔的渔家乐,怎么还在照常营业?在一个渔船上,老板朱先生告诉记者:几个月来,从没有人来取缔过。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祖辈三代都在黄河上打鱼,他经营渔家乐也有四五年了。2011年,政府部门曾来清理过一次,当时他搬到黄河上另一个地方,生意一落千丈,无奈之下他去年搬了回来。对于此前发布的“今年9月底前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的消息,朱先生说,他也是在网上看新闻时看到的,但是没人来通知过。 对于这个取缔渔家乐的消息,朱先生很反感。他说:“不干这干啥?不干这生活都没法过。”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相邻的几家渔家乐,受访者均表示,没有接到任何关停的通知。 直击 |剩饭菜和垃圾,随手倒入黄河 在黄河岸边,记者看到一些渔家乐经营者直接在黄河岸边杀鱼、洗菜,废水直接流入黄河。记者上前询问一名正在杀鱼的工人,做饭的垃圾和剩饭剩菜怎样处理?这名工人很有底气地说:“不会直接冲到河里,都装桶,有人专门来拉,一个月给人家3000块钱。” 情况真是如此吗?记者随后在这艘渔船的船头发现了一根白色的管子,直径约有15厘米,埋在地下,一头连接渔家乐的后厨,一头伸到岸边。从管子里不断流出相对清澈的水,但是夹杂着一些菜叶,流入黄河。 在另一艘船上,记者则看到了更令人吃惊的一幕。在下午1时许,船上一桌食客吃完饭起身离开,一名年轻男子上前清理桌子。他在简单收拾了一下后,端起盘子来到船边,将盘中的剩饭菜一股脑倒进黄河。随后,该男子又打扫地面,并将垃圾也扫进河里。 见到这一幕,船上一位正用餐的女士忍不住说:“黄河都是让你们这样污染了!”该男子则回答:“我们这不是污染,我这是喂鱼呢,你光逮它不喂它,它咋长大呀?” 记者看到,渔船下的河水里,泛起一片片白色的泡沫。而这个地点正好是花园口水源厂取水口的上游,距离不过1公里。 阅读提示:今年7月7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报,称黄河花园口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有渔家乐、农家乐多达39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要求郑州市有关部门“9月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 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在该保护区内,仍有十几家渔家乐照常营业,而且生意红火。渔家乐经营者告诉记者,此前他们也听说了要取缔渔家乐,但是几个月来从没有人来取缔过。 采访中,记者还目睹渔家乐经营者将食客吃剩下的饭菜倒入黄河,船上的垃圾也直接扫入黄河。 回应|取缔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儿 记者沿河道继续往下游走,很快就到了花园口水源厂的取水口—东大坝引黄闸坝头,郑州市白庙水厂的水几乎全来自这里。水源厂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取水口直接从黄河里取水,在这里沉淀后输送到水厂。对于保护区里的渔家乐,这名工作人员直言,担心对饮用水有影响。 该工作人员介绍,他的担心有两点,一是担心渔家乐直接把垃圾倒进河里,影响水质,二是担心这些垃圾堵在闸口,不好清理。他还说,黄河岸边的渔家乐之前也整治过好多次了,可是效果都不明显。主要是因为牵扯的部门太多了,协调起来是个麻烦事儿。 记者随后致电郑州市环保局,该局工作人员的回复也是,取缔渔家乐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不是环保部门一家就能解决的事情。 经历5次整治黄河渔家乐仍在经营 今年7月10日,在省环保委的通报刚刚发出后,大河报记者曾来到此处走访,当时发现这里有大约20艘渔家乐渔船在经营,最近的渔家乐距离引水渠不到200米。 当时,很多渔家乐经营者就对此次整顿不看好,同时也对整顿表示反感,担心会断了他们的生活来源。(本报2014年7月15日曾有报道。) 在上一次的报道中,大河报记者专门梳理了黄河渔家乐历经的4次整顿,再加上此次整顿总共5次。 第一次 2009年8月7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郑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指出,对花园口水源厂一级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渔船等污染源,将拆除或关闭。对二级保护区内的,进行集中整治,并限2009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二次 2011年8月5日 在新华社发出“郑州渔家乐扎堆黄河堤防”报道后,郑州市委、市政府组织惠济区和市农委、海事、河务、旅游、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展开了针对黄河花园口段“渔家乐”走廊的又一次集中整治行动,要求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的渔家乐业主10天内搬离等。 第三次 2012年2月20日 郑州市政府下发的《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再次明确,郑州市将取缔黄河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渔家乐和农家乐,对二级保护区内渔家乐和农家乐进行整治,6月底前整治到位。 第四次 13年8月20日 针对花园口“渔家乐”问题,惠济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治理,并提出了“污水入池、厨房上岸、鸡鸭入笼”要求。 第五次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报,称黄河花园口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有渔家乐、农家乐多达39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通报中要求郑州市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于2014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并对此实施了挂牌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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