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发通知要求 新录用公务员要开展廉政教育
日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社厅及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中加强廉政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廉政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初任培训计划,帮助公务员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通知》规定,培训对象为全省新录用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需适应性培训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内容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近年来党和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主。培训方式可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廉政教育培训课时应占初任培训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并适当组织测评或考评。培训表现应及时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存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转正定级、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和条件。 |
关键词:廉政,公务员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