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司开完会后突发疾病死亡 律师称应算工伤
来自安徽的吴女士与丈夫在长春一家装饰公司打工,8月9日,丈夫从公司开会出来后,觉得心脏不适,一头栽倒在地上,经过医院的一番抢救,仍没有挽留住生命。此事发生后,吴女士觉得丈夫应该属于工伤,要求公司赔偿。 丈夫去世后,吴女士陷入了极度的悲伤之中。据吴女士介绍,她和丈夫都是从安徽老家来到长春打工的,一直在一家装潢装饰公司干活,她是一名油工,丈夫则是装饰工。8月9日,吴女士的丈夫接到公司的电话,让他去位于西安大路典石广场附近的一家酒店开会,一进屋,里面有上百人,由于正值夏天,屋里人还很多,在闷热的环境中,吴女士的丈夫心脏有些不舒服,当时坐在一旁的吴女士就察觉到丈夫开始冒汗,但也没太在意,开会结束后,吴女士立即赶回雇主家里,继续未完成的工程,让丈夫再去另外一个地方看看。 可是最让吴女士没想到的是,刚走了没多久,就接到了工友的电话,说丈夫住院了,到了医院一检查,发现吴女士的丈夫得了脑瘤,最终由于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吴女士难以接受。 在住院抢救的几天里,吴女士的丈夫一共花了14.7万元医药费,这笔钱也是她向亲属东拼西凑借来的。丈夫去世后,吴女士曾要求公司赔偿,可公司只是垫付了几万元医药费后,就再没了下文。多次去找公司的负责人,对方都不在公司。吴女士说,他们都是临时工,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保险,现在她最想知道,丈夫的这种情况是否算作工伤,可否进行赔偿? 对于这件事,记者咨询了吉林敦宜律师事务所的侯雪梅律师,据她介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算作工伤,家属可以主张维权。同时,看看公司所在的区域,可以到所管辖的劳动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裁,并鉴定工伤,按照规定,公司可承担40万左右的赔偿。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保险,但这并不影响鉴定为工伤,依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记者 王秋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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