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醉驾逃逸致两人死亡获死刑
记者10日从邯郸市大名县获悉,当地一名男子因为醉酒驾车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后逃逸,导致骑车女子及其女儿不幸身亡,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肇事司机死刑。 2013年3月3日19时许,大名县大街乡28岁村民曹某酒后与3位朋友(另案处理)驾车去往一家娱乐中心唱歌,当他们沿县城北京路自西向东超速行驶至京府大街口东侧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骑车女子徐某当场死亡,其16岁女儿赵某摔倒后被拖挂至肇事车辆下面。 令人震惊的是,曹某等人驾车逃逸途中发现车辆异常,在下车看到左后轮前方拖挂一人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驾车将赵某拖出700余米,并突然倒车将对方甩出,然后加速逃离现场,导致赵某当场死亡。当晚10时许,曹某被大名县公安交警截获。2013年4月8日,曹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近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超速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致徐某母女2人死亡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曹某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明知车下有人,仍驾车行驶致赵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曹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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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逃逸,死刑,醉驾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