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狗咬狗”式反腐,反衬出的尴尬
反腐新闻,历来花样翻新,挑战想象。比如,以前有过被称为情妇“反水”,一反一个准的“小三反腐”;有过专偷贪官,被盗官员不敢声张不敢立案的“盗贼反腐”,等等。这些年,上述新闻,都见惯不惊。虽自认“阅‘腐‘无数”,看到“被狗咬出”的腐败新闻,还是忍不住生出好奇。新闻标题是“深圳豪宅区邻居遛狗结怨,互揭对方官员背景涉贪腐”。(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说的是,近日深圳豪宅区两户因遛狗没拴绳闹翻,一家被指男主人是人社局领导,涉嫌违建;一家被指叔叔系某区常委级别的领导。据悉,相关部门表示将关注披露情况,包括两家人房产是否与亲戚领导有关等问题。 本质还是“人咬人”。将遛狗牵扯出的邻里纠纷,说成“狗咬狗”式反腐,还真不怪人家标题党,而是网友跟帖中的民意所向。列几条被“顶”上万次有代表性的:“狗都加入反腐大军,让小三情何以堪!”“遛狗都能反腐,真是反腐无死角”——听着像骂街,这里竟恰如其分:真是因遛狗不拴狗而被隔壁骂,因口角动手而结仇,最后互相发帖揭丑。 细究起来,还不是纯情绪泄愤,发帖互黑,而是有真凭实据,双方家人或至亲,都有官员背景,都住千万豪宅。平日,或也都跋扈惯了。本该睦邻友好,却剑拔弩张,恶犬恶语恶拳相向。最后撕破脸,互相戳对方“死穴”,抖弄自认为对方可能见不得光的地方。如此下作,怪不得跟帖中一片幸灾乐祸。这不是仇富仇官,而是仇腐。到底两家财产来源是否正当合法,涉事官员有无利用职权不当获利,既然相关部门已表示介入调查,相信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刻。 而在财产来源不透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根据以往新闻阅历,网友选择“有罪推定”,惯性质疑,好像也没什么不妥。如果说有一方蒙冤背黑锅,那也是替某种意义上监督不力,不甚透明的官员财产收入代为受过。如此前因这种“不透明”而受过惠,那现在就算被误会了也不算冤。 昨日新华评论还刊发中央党校教授言论,认为“反腐制度建设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反腐形势下,“四风”问题仍暗流涌动,纠“四风”工作仍然处爬坡过坎阶段,不进则退,形势不容懈怠。如此制度语境下,“狗咬出”的反腐嫌疑,不但不值得高兴,反而映衬出制度反腐上的欠缺,应该予以足够重视。 □李晓亮(华西都市报评论员) |
关键词:遛狗,有罪推定,南方都市报,死穴,狗咬狗,四风,豪宅,财产来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