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父母坟墓遭猪拱毁 诉土地承包人索赔偿
黄家五兄弟因父母的坟墓遭到白先生散养的生猪的扒拱,而起诉要求对方将被猪拱毁的坟墓恢复原状并支付赔偿。昌平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黄家五兄弟,都是昌平区流村镇某村人。他们起诉称,白先生承包的山场内有一片坟墓,其中也有自己父母的。白先生在承包期间散养了大量的生猪。2012年清明节前,五兄弟去扫墓时发现山场里所有的坟墓都被白先生散养的生猪毁损,包括自己父母的坟墓。就坟墓赔偿及修缮问题,黄家五兄弟曾多次找白先生协商,但一直未果。因此五兄弟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白先生将被猪拱毁的坟墓恢复原状或支付修缮费用,赔偿精神抚慰金8000元,赔礼道歉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今后自己父母的坟墓再次被毁损。 白先生辩称,猪不过在吃草的时候可能会拔出一些植物根系,不可能触及原告所述坟墓内棺材或尸骨,更不会侵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记者孙思娅) |
关键词:坟墓,赔偿,父母,生猪,散养,原告,承包人,山场,请求法院,判决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