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四举措”提升办案“三效果”

来源: 河北法制网 作者: 2014-09-29 00:00: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今年以来,曲周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技术性证据审查的新途径,形成以上级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为技术支撑、本院技术科为沟通“桥梁”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进一步提高该院批捕与起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取得了更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

一是坚持“一案一审”。即技术部门对每起案件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单独审查。对可能有争议的证据,及时报送市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审查。

二是结合“四项延伸”。技术部门将技术性证据审查与诉讼监督、社会风险研判、控辩对抗、经验总结有机结合,提升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是监督“文书反馈”。对经审查存在瑕疵的技术性证据,在退回原鉴定部门以后,由技术部门监督要求其在办案期限内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四是进行“捕诉联审”。凡在批捕环节审查出瑕疵的技术性证据到公诉环节后,技术部门仍对该证据补证情况再进行二次审查,保证审查取得实际效果。 (张凯)

关键词:控辩对抗,办案质量,证据审查,法律效果,司法鉴定中心,门将,社会效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