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形成长效追逃机制 彻底掐断贪官外逃念想
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26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最高检针对职务犯罪即外逃贪官开展的“国际大追逃”行动并非部门独立行动,而是和公安部门前段时间启动的“猎狐2014”行动一样,属于国家境外追逃整体行动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在中纪委的协调组织下,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将打击外逃贪官提到新的高度,掀起了追逃旋风,吹响了中国境外反腐追逃的冲锋号。 不知从何时开始,外逃成了贪官们最终的“上策”,一些贪官抱着一跑了之的心态贪饱就跑或者露馅就跑、闻风就跑。截至目前,尽管针对外逃贪官的数量和携款数量还没有官方版本,但有三组信息可从侧面佐证这个数量之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曾披露,2008年至2013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中纪委此前通报,仅2013年中秋和“十一”两个假期,出境的公职人员中有 1100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今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做出预警性判断,认为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还将加剧,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机会增大。(9月25日《中国新闻周刊》)显然,外逃贪官的人数和携款数量都不是一个小数字。外逃贪官在某些国家扎堆生活,甚至形成了“贪官一条街”“腐败子女村”,让国内的反腐陷入了尴尬和无奈的境地,也产生了非常恶劣的负面示范效应。 当前,国家展现出了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展现出了反腐的决心,而要将反腐进行到底,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就必须堵住腐败的漏洞,阻断贪官的后路,加大国际追逃力度,对外逃贪官穷追猛打,让贪官无处可躲、无路可逃。即便贪官外逃,也要坚决地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对贪官的“国际大追逃”就是对腐败的有力震慑,希望这种境外追逃行动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形成日臻完善成熟有力的长效追逃机制,从而全面压缩外逃贪官的生存空间,彻底掐断国内贪官外逃的念想。如果贪官逃出去也白搭,跑到哪儿都不安全,那么,一些官员后顾有忧,贪腐的欲望必然会下降。(李英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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