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强化反腐:在正向激励引导方面还需做很多
新华社刊发长篇报道,认为随着反腐败进入“深水区”,一些官场潜规则逐渐被打破,但是在干部队伍风气改善的同时,也出现一些消极因素的苗头,不作为、不担责的现象比较普遍,塑造健康的官员心态和官场生态显得十分紧迫。 总结这些“消极因素”,大致如下:离开了潜规则,不知道怎么办事;没有了不正当的利益刺激,不爱办事;惧怕树敌,害怕被查,无心办事…… 反腐败就是最大的作风建设。甚至,通过阻断权力寻租,我们还可以说反腐推动了生产力的释放和发展。反腐败的正面效应,用“巨大”一词形容恐不为过。 但也确有人,特别是办企业的人担心:反腐败之后,我的事情会不会反而更难办?比如,以前打点打点,事情办得快,现在倒不用打点,但会不会拖着不办?从现实看,确实有这样的现象存在。从确保反腐成效的角度而言,有必要化解公众的这种担忧。 首先是官员心态要摆正。吃点喝点拿点不算啥的时代,恐怕一去不复返了。搞小金库,收赃款,也别惦记了。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应该成为政治常识、国之常情。 其次是破后也要立。反腐,就是让权力更好服务人民。反腐是破,破过之后,还需要立。否则,破后不立,为人民更好谋利的机制运行不起来,公众还是不买账。 从立的角度而言,第一就是解决好离开潜规则如何办事的问题。有基层官员说,不再“跑部钱进”,都不会申请项目了。实际上,项目审批之类不是没有建章立制。但一些明规则或是本身有漏洞,或是被束之高阁。打破潜规则之后,早已有之的明规则应摆上桌面,大张旗鼓推广,坚定执行。同时,弥补有漏洞的规则,细化尚不明确的规则。 第二是解决事情办与不办、办好办坏的监督问题。吃拿卡要是少了,但事情拖着不办,怎么办?因此,要尽快完善对公务人员办事效能的考核和监督。哪件事找哪个部门办,谁办,怎么办,几天办好,这些都需要明确和细化;不办,或者办不好,我找谁投诉,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更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第三是解决正向的激励机制问题。不正当的利益刺激,理应禁止,但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也应进一步完善。公众反贪腐,但不反对正当收入合理增长,更不反对基层公务员的正当诉求。如何将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与公务人员的收入、前途结合起来,需要加紧研究。 如今,反腐力度大,震慑效果明显,而在正向激励、正面引导方面,还需要做很多。让明规则大行其道,让明规则更加“明亮”。如此,无论是基层官员还是普通百姓,都不会在潜规则打破之后“找不着北”;如此,才能塑造健康的官场生态。(王玉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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