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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伪造离婚书卖房未果 反倒贴4000元中介费

来源: 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作者: 2014-09-25 14: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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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瞒着丈夫去卖房,妻子竟然伪造了一份离婚判决书。记者昨日从江苏省高院获悉,这起伪造判决书卖房案的当事人赵女士,因伪造离婚判决书行为被识破,不仅房子没卖成,还得自己承担中介费。

赵女士有套房产想要出手,便找了一家中介公司挂牌找买家。因为房子是赵女士结婚以后买的,中介表示得要她丈夫也签字同意才能卖。赵女士和丈夫感情不好但没有离婚,平时也都是各过各的,这房子也是她自己的投资。想到卖房不仅要丈夫出面,可能钱都要被丈夫拿去一半,赵女士心有不甘,便打起了“离婚”的主意。

现在找丈夫去离婚显然不现实,赵女士从网上找了份离婚判决书,稍作修改打印了一份,又找了街上小广告去刻了个法院公章盖上,一份山寨判决书便出炉了。中介公司很快找到了买家,一切手续办理妥当,就等双方将房产过户了。然而就在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来这份判决书有问题,一核实,果然是假的。赵女士因为伪造文书和公章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房产交易也就这么黄了。

房子没卖成,赵女士想要回4000元中介费。但中介公司不干了,他们认为中介工作已经完成了,双方合同也签了,因为过户问题最终导致交易不成功,不是中介的责任。最终,赵女士一纸诉状将中介告上了法院。没想到,法院驳回了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那么赵女士的中介费为什么不能退呢?审理此案的江苏姑苏法院民五庭法官介绍,如今房屋买卖中因为中介合同导致的纠纷居高不下。房屋没卖成,中介费应不应该退,双方基本各执一词。对房主来说,房子卖成了还好,中介费可以转嫁到买家身上。一旦房子没卖成中介费都得自己掏,多来几次肯定吃不消。

本案中虽然最终交易没能完成,但其原因在于赵女士伪造手续,而中介公司已经完成了所有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过错责任在赵女士一方。在中介公司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他们投入人力物力提供服务,理应收取相应的费用,因此赵女士的要求法院难以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通讯员 范昰彧 记者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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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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