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一科长挪用1567万社保受贿20万获刑13年
东风汽车公司1567万多元的社保基金,被该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计划财务科副科长肖某挪给他人使用,并收受贿赂20万元,记者昨从武汉中院获悉,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东风汽车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该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等。肖某自1994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该中心计划财务科副科长、统筹业务处失业保险科科长等职务。 2011年11月,肖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更改支付信息中对方收款账号的方式,私自将公款1567万多元划入东风(十堰)汽车钢板弹簧有限公司账户内,供其朋友陈某个人使用。两年后,陈某向该中心返还本金,还一并还上利息近200万元。因此事,肖某收受陈某好处费20万元。事情败露后,肖某向东风汽车公司纪委上缴该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肖某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以上判决。(记者高星 实习生廖玉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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