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在支部层面落地落实
法制网北京9月19日 记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今天召开常委会议,审议研究院机关党建有关工作和机关基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会上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举措和刚性的制度要求,切实落实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徐家新强调,机关党支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是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在机关落实的第一道“关口”,必须明确主体责任的内涵,切实承担起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管理责任,使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抓好干部党性纪律廉政教育和从严监督管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徐家新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要紧密围绕院党组重点工作,结合业务工作推进。要深入推进整治“六难三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按期结项;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执行,毫不松懈,久久为功,把司法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要管党,支部书记,关口,从严治党,最高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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