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室友电脑后外逃 被失主扭送派出所
一名外地来津打工人员盗窃室友电脑后外逃,后被失主找到。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张某,男,24岁,辽宁人,曾在本市河东区某饭店打工。2013年年底,张某在其打工的饭店员工宿舍内,趁室内无人,盗走同事刘某放在衣柜内的笔记本电脑一台、银行卡一张及存折一个,随后逃往大连市。一周之后,失主刘某找到张某并将其扭送到当地派出所,后张某被押解回津。被盗电脑被公安机关收缴,并发还失主。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张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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