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嫂恋”酿出杀人分尸案今在温州法院开庭
中新网温州9月29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温萱)小叔子和嫂子相恋并同居,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人时常发生争吵,对嫂子积怨已久的小叔子持榔头将熟睡中的嫂子击打致死,并用菜刀将其尸体肢解分开丢弃。今天(9月19日)上午温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小叔子陶某今年35岁,嫂子刘某45岁,两人均系贵州人。 2006年以来,陶某与其嫂子刘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同居。同居期间,两人时常发生争吵,陶某对刘某积怨已久。 2014年1月6日凌晨2时许,陶某在温州市鹿城区两人同居的暂住处内,趁刘某熟睡之际,持榔头击打其头部致其死亡,并用菜刀将刘某的尸体肢解后分开丢弃在某桥下水坑、堤坝等处。陶某还在刘某的银行卡内取走人民币9086元,并逃离温州。 经法医鉴定,所检验的尸块可拼接成一具无头女性尸体,各断面均能基本吻合,结合各尸块的DNA分型,认为上述尸块均系同一女子。 公诉机关认为,陶某为泄愤而持械故意杀人、分尸,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陶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全部予以承认。并交代案发当晚,自己出去喝酒,直到晚上12点左右才回家,回到家后就和刘某开始吵架。“不知道为什么她踢了我一脚,把我踢下去了,我看到床底有锤子,就砸她了。” 法庭上,陶某交代看到铁锤那一刻,犹豫了一下,还是砸过去了。“她背对着我,我就拿着锤子砸她头部了,砸了大概三四下。” 因为害怕被抓,陶某用菜刀将刘某的尸体进行分解,连同带血的枕头、被单装在不同的塑料袋、旅行袋、编织袋中,第二天,陶某开始处理尸体,将尸块、被单等物扔到某桥下水坑、堤坝等不同的地方。陶某还到银行,从刘某的账户上提取了9000多元人民币。 法庭辩论阶段,陶某辩称,自己和刘某并无积怨,并非故意杀害刘某,而是喝醉酒后的行为。面对审判长“为何这次下手这么狠”的提问,陶某回答自己都不知道。其辩护人认为,陶某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使得案件侦查顺利,同时也表示了忏悔,希望能赔偿被害人家属。 在最后的陈述环节,陶某希望法庭能够对自己从轻处罚,并希望将收缴扣押的钱,交给刘某的女儿。 鉴于案件重大,合议庭表示将对该案进行评议后,再择期宣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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