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盗伐162株林木获刑 出狱后被责令补栽200株
郫县一名村民盗伐环城生态区162株林木,不仅被判入狱,出狱后还被要求补栽200株林木。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这是2013年1月1日《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发生的首例破坏环城生态区林木行为。 据介绍,2013年12月,郫县安靖镇村民薛志军盗伐郫县环城生态区绕城高速固定林带林木162株约18.2立方米,经郫县法院审理,薛志军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14年9月,薛志军出狱。但被他破坏的林木,并不会因此一笔勾销。郫县环城生态办找到他后,依法责成其赔偿损失2000元,并补栽树木200株。(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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