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徐州一法官强奸 两人曾为男女朋友关系
记者近日,江苏徐州中级法院一名法官,因遭举报涉嫌强奸被暂停执行公务。举报者称,该法官在酒后将其强奸,地点则为该院另一法官的住处。徐州中院工作人员则表示,此案正由公安部门调查。 据了解,涉事法官为徐州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张某,曾在该院多次审判中,担任审判长,年约54岁。 2014年9月4日,由徐州市中级法院监察室向张某下发的《监察通知书》显示,鉴于李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公安机关已进入刑事调查,经研究,依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条之规定,决定暂停你执行公务。” 李女士今年约40岁。她对南都记者表示,她与张某曾为男女朋友关系,但两人已于今年3月分手。分手后,张某所借她的钱一直迟迟不还。 8月27日下午3点左右,在多次电话沟通无果后,李女士去徐州中院张某的办公室,催其还钱。争吵几小时仍无果。 当日晚上7时左右,李女士、张某与张某的一名同事在饭店吃饭,打算“换个地方继续谈”。其间,3人喝了黄酒,李女士呈醉酒状态。 李女士称,当晚11时左右,3人离开饭店,共同拼一辆出租车,准备各自回家。回家途中,出租车行至张某同事的住处时,张某将李女士带到其同事房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间,她曾奋力反抗但未果。李女士还提供了其称是事发后所拍的照片,照片上显示,其胳膊、大腿等部位,有多处淤青痕迹。 据李女士称,强奸发生时,张某的同事也在场。 次日早上7点左右,张某同事打电话给李女士的朋友,让其开车把她接走。李女士朋友称当时看到李女士“神志恍惚,有哭过的痕迹”。 对此,涉事法官张某拒绝接受采访,“我不能和你说话。你可以问公安,也可以问纪检。” 徐州市中院相关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称,确实收到举报信息,此案正由公安部门调查。新华网江苏频道来源:央广网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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