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瘾君子因无钱买毒 盗窃店铺三十余万元
近日,龙口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提起公诉。林某于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期间,在蓬莱市东关路、北关路、龙口市港城大道等地,采取用撬防盗网等手段进入沿街商铺,盗窃手机、香烟、鱼竿、相机镜头等物品,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林某交友不慎,自染上毒品后,终日不务正业,妻子便离开了他。后林某结识了女友方某,找到了一份装修的工作,两人的日子本该越过越好,但林某的毒瘾越发严重,成为不折不扣的“瘾君子”,生活不堪重负。为了满足日益加重的毒瘾,林某产生投机取巧的念头,从蓬莱辗转到龙口,林某在多地实施盗窃,专门盗窃零散小巧的物品,以便分别销赃,涉案金额达30万余元。 然而天网恢恢,林某在龙口最后一次盗窃手机店铺,被公安机关发现,随即找到其住处,将其抓获归案,当场扣押了林某尚未销赃的赃物,其中有手机、手机卡、香烟、鱼竿、相机镜头、服装、家用电器等多类物品,所幸失主及时报案,涉案物品大部分被追回。等待着林某的不仅是法律的制裁,良心的谴责,还有如影随形的毒瘾。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常洪波 刘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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