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警方擒获一“溜门贼” 专偷未锁门公寓
6月份以来,芝罘湾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了解到,职工集体公寓宿舍内的物品,时常一不小心就丢了。经侦查,一名惯偷被送进了班房。 8月底,芝罘湾派出所又接到一位陕西籍农民工李某报警,称她没锁公寓房间的门去了趟洗手间,回来后发现钱包丢了,虽然里面没有钱,但身份证放在钱包里,回陕西补身份证路途遥远,十分麻烦。芝罘湾派出所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通过调取宿舍监控录像,发现当日有一位陌生的年轻男子匆匆进入失主房间,又匆匆离开,形迹可疑。 9月初,芝罘湾派出所又接到公寓住户张某的报警,称自己的手机在宿舍内丢了,经调查,发现仍是这位陌生的年轻男子,匆匆进入失主房间,又匆匆离开。此人可能就是公寓系列盗窃案的原凶,于是,民警迅速截取了清晰的视频照片,发放到所有公寓管理员手中,并采取措施进行布控。9月17日,此人再次到烟台港公寓故伎重演时,被公寓管理人员发现并迅速报警。 经查,违法嫌疑人林某某,男,25岁,芝罘区人,自6月份以来,先后5次到烟台港公寓找熟人为名,进入公寓时机进行盗窃。 林某某交代,他曾在烟台港公寓住过,发现有人离开房间却不锁门的习惯,从去年开始他失业后,就动了歪脑筋,想出了到烟台港公寓利用住户的疏忽进行盗窃的方法,而且每次不拿贵重物品,只偷手机、钱包等小件不易被发现的物品,得手后迅速离开,谁知溜顺了腿,最终还是漏了马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目前,林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卫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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