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系统一年受理食药安全案112件 已有195人获罪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安源 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安源 摄 中新网成都9月17日电 (记者 安源徐杨祎)记者17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间,四川法院系统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2件,目前已审结95件,并有195人获罪。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审判实践情况看,当前四川省危害食药安全案件主要呈现刑事案件数量明显增长,涉案食品、药品涉及面广,多数案件呈现“低”、“小”,“散”,案件认定难度大等特点。 从受理的案件看,涉及“毒豆芽”、“病死猪肉”、“假冒牛肉干”、“硫磺熏竹笋”、“工业化学品发制水产品”、“香精、色素勾兑芝麻油”等食品,还涉及到“沉香中药饮片”、“平喘、壮骨、活血胶囊”、“蚂蚁天麻胶囊”等药品,涉及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对外公布了10个危害食药安全的典型案例。 其中,2013年1月,被告人黄晓某在成都市荷花池低价购买不具有药用价值的假沉香中药材2公斤,私自用“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包装袋进行包装,并打印了该公司合格证贴在该包装袋上,后以“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名义冒充沉香中药饮片,以每公斤480元人民币的价格销售给宜宾众联药业有限公司。后经抽检发现该批沉香为假药,被告人黄晓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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