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房地产农林业四大领域成非法集资案高发区
调查起因: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给群众带来巨大损失。 调查发现:非法集资案件集中在农业、林业、互联网、房地产四大领域。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名人效应、利用网络作案、利用亲情诱骗是不法分子惯用的六种手段。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屡有发生,涉案金额更是不断创新高。每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都给群众带来莫大的损失。如何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成为亟待破解的一个问题。 辽宁省大连市警方梳理近年来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剖析出当前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区域,总结出不同的违法犯罪特征。今天,沈阳警方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情况。 虚构农业高收入产业链条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郭某在并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成立多家公司,分别在重庆、辽宁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这些公司虽然没有实际经营活动,但招收了大量业务员。按照公司的安排,业务员一般到广场等人数较多的地方发放传单,或者通过组织免费聚餐等方式吸引市民到公司安排的会议地点听课。 郭某对外宣称,他旗下的公司拥有山羊养殖合作社,市民可以投资养殖波尔山羊等项目,而且有高额利息。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郭某的公司共与100余名受害人签订了投资合同,收取集资款400余万元。不过,截至案发,郭某仅返还受害人利息40余万元。 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郭某无期徒刑。郭某公司的7名员工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以发展现代化农业生产、推动特种农产品开发的“项目”,是非法集资案件的一大高发区。 “农业领域特别是种养业领域的非法集资,通常都会利用群众对某个行业比较陌生的特点,编织关于产品、市场、高科技等方面的谎言,虚构一个高收入、高盈利的产业链条。不法分子以普通群众很少接触的产业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这名负责人说,涉农非法集资通常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不法分子以提供种苗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不法分子以代管代养代销的方式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以后给予现金回报。 网络非法集资易隐藏身份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炒“电子黄金”“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新概念实施非法集资。这些网上企业一开始许以高额回报,但是在运营三五个月后,其网站便无法登录。群众一旦通过上述渠道进行投资,很可能会血本无归。 2012年5月,丹东市民王某报案称,他在马某的鼓动下购买了“MC天使”国际投资集团的1000股原始股,并获赠700股概念股。最近,他准备卖出时,却被告知不能提现。他对基金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警方侦查发现,王某所说的“MC天使”国际投资集团在2011年1月9日建立“MC天使投资”网站,并以“销售原始股”为名在全国范围内吸纳会员实施网络非法集资活动。 截至2012年5月,“MC天使”集团共有会员记录17182条,涉案金额达6119万美元,其中涉及辽宁省1900余人。 经查,2011年年初,外籍人士源某和林某创建了MC国际投资集团网站,他们在中国以发放MC天使投资基金的模式发展会员非法吸收资金。 2012年7月,警方将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涉及互联网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通常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诱惑群众投资。 针对网络非法集资的特征,这名负责人分析说,不法分子通常承诺有保底收益,并且有高额回报,以此诱使投资者购买。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大,不法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等旗号通过QQ群、博客等途径传授股票经验,吸引网民付费成为会员。另外,不法分子的广告宣传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经营者隐藏很深,一旦公司出现问题,他们可以轻易携款潜逃。 “我国尚未实行网络实名制,网上非法集资者很容易隐藏真实身份,这给监管取证带来更大难度。”这名负责人说。 房地产“投资”存诸多风险 据沈阳警方介绍,房地产领域也是非法集资案件的一大高发区。 2010年8月,退休老人吴丽经他人介绍得知,沈阳颐和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准备开发一些房地产项目。不过,因资金短缺,颐和轩正面向社会招投资加盟,投资回报颇丰。 在月息2分至6分的高额利息诱惑下,吴丽被蒙蔽了双眼。她投入100万元,对方承诺一年到期后可获得36万元利息。 就在吴丽怀揣发财梦的同时,颐和轩公司在其他地方的投资加盟骗局败露。2011年8月,沈阳警方将马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与此同时,公安部指挥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将颐和轩设在各地分公司的涉案人员抓获。 经查,颐和轩公司在一年时间里骗取4872人投资加盟,涉案金额达18.7亿元。经法院审理,马某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隐患较大,有的开发商携款逃匿,有的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还有的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引发一系列纠纷。 这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切勿盲目跟风投资房地产领域;如果确想投资,消费者应借助房地产、法律等方面专业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力量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投资者一旦发现开发商有蓄意诈骗嫌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外,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承诺支付回报,消费者应应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托管造林”谎称无指标限额 据了解,林业领域也是当前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区。目前,林业领域非法集资存在的最主要形式是“托管造林”,而“托管造林”公司常采用多种欺骗手段进行伪装。 “托管造林”公司一般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是国家鼓励的投资新模式,同时,这些公司还许诺购买林木后将转交或帮助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使投资者相信林木是真实存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 “此类公司还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负责对投资者购买的林木进行精心管护。”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这种承诺是否履行很难得到监督,有些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专业管护队伍,也没有实施正常的营林和管护措施,林木生长状况也很差。 据了解,此类公司谎称林木采伐不受采伐限额指标的控制,而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不符。这名负责人说:“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采伐方式等进行采伐。一些‘托管造林’公司以‘谁造谁有’为借口,宣称当事人想采伐就可以采伐,实际上是欺骗投资者。” 为了赢得投资者的好感,此类公司会装扮公司经营形象,在重要的商业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打造具有经营实力的形象;宣称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打造专业性;组建各种类型的监督委员会等,体现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权。实际上这正是骗局的一部分。 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业、林业、互联网、房地产四大领域是当前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区。警方梳理非法集资案件发现,不管是在哪个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有共通的六大作案手段: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信任;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友情诱骗。 沈阳警方认为,遏制非法集资诈骗犯罪,除了需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外,群众也需增强防范意识。在遇到投资宣传时,群众可以到工商机关查询企业登记,也可以向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咨询。通过这种查询了解,群众可以避免被令人眼花缭乱的项目和名头蒙蔽双眼。 (记者张国强 □本报见习记者韩宇) |
关键词: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