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护母心切失手捅死哥哥 数百村民联名求轻判
今年2月,怀远县万福镇回民新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赵海进对母亲实施殴打时,弟弟赵五军上前拦阻,其间失手将哥哥刺死。赵五军被拘期间,623名村民联名按手印为其求情。9月11日,赵五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弟弟为护母亲用刀刺死亲哥 据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10年初,被害人赵海进与女子何芬结婚,2012年春节期间,赵海进的母亲余全珍因家庭琐事训斥何芬,致何芬离家出走。赵海进便经常埋怨余全珍,后发展到殴打、辱骂母亲。 2014年春节期间,余全珍在没告知赵海进的情况下,从他打工带回来的3万元中拿出500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当年2月12日15时许,赵海进得知此事后极为生气,将剩下的2万多元现金拿到家门口抛撒。余全珍和赵海进的弟弟赵五军便去捡拾,赵海进见状再次辱骂、殴打余全珍。冲动之下,赵五军从家中厨房拿出刀,刺中赵海进胸部、腹部,致其当场死亡。 六百多村民联名为其求情 2月27日,赵五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由于两兄弟均为聋哑人,今年8月上旬,本案开庭时,法院还专门请来了怀远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一名老师现场进行手语翻译。赵五军承认了当天自己的行为,称自己当时用刀刺向哥哥,只是为了保护被殴打的母亲,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据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周辉介绍,在审判之前,司法机关还收到了当地村民的联名陈情书,有623位村民按指印签字,请求司法机关能对赵五军从轻判处。 法院酌情轻判弟弟获刑11年 法院审理认为,赵五军因家庭纠纷与其兄发生争执后,竟持械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态度较好,无犯罪前科。另外,被害人赵海进在案件起因上也负有一定过错。综合考虑,此案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怀远县人民法院最终决定,判处赵五军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赵五军表示服从判决,不会进行上诉。(江淮晨报 朱冬 通讯员 周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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