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出事找兄弟顶包骗保 三人涉罪分别获刑
一个是酒驾英菲尼迪出事故,找朋友顶替“走保险”,另两个只为兄弟义气,却同样触刑而身陷囹圄。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三人因犯保险诈骗罪,日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王某酒驾英菲尼迪FX35型越野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联系朋友李某欲由其顶替自己报险。李某称自己也饮酒了,联系另一朋友邓某某,由邓某某冒充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其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与车险定损中心签订金额为36万元的一次性定损协议书。保险公司报案后,三人均被抓获,保险金并未实际赔付。 庭审中,三人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王某称自己因担心醉驾暴露、一时糊涂才找人顶替,却不料将两位朋友拖下水。李某和邓某某也表示,自己只为兄弟义气帮朋友一把,并未想从中获利,也不清楚有这样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系共谋,共同为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均构成了保险诈骗罪,但因保险金并未实际赔付,三人属犯罪未遂。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3万元;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 法官提示 涉车辆类保险诈骗呈现逐年上涨态势。这种保险诈骗目前主要集中在投保人、保险人、受益人“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保险事故”等类型。 此案就属于对已发生的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此外,也有发生事故后串通修配人员假造高于实际的维修价格的,或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不属于保险范围的损失,而故意制造事故以报险。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些行为若骗取的保险金金额达到一定数额,都可能构成保险诈骗。 法官提醒大家勿存侥幸心理,认为若保险公司没有实际赔付保险金就不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虽属犯罪未遂,但仍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记者林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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