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驾车开进水塘 丈夫及朋友遇难
车祸猛于虎!因为不慎将车开进水塘,结果导致坐在车内的丈夫及丈夫的朋友死亡。近日,肇事的女驾驶员许某被株洲县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两年。 许某是株洲县人,现年39岁。今年3月23日晚,许某驾驶小车搭载丈夫潘某、潘某的朋友周某、周某9岁的儿子周某某3人。当晚7点20分左右,当小车途经株洲县南阳桥乡三望冲村坳上组时驶入路边水塘,导致许某、周某某受伤,周某当 场死亡,潘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株洲县交警大队认定,许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许某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1万元,取得了死者家属谅解。 株洲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两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许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许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减轻处罚,同时适用社区矫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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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