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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状告网易、搜狐侵犯名誉权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09-12 18: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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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9月12日讯 记者黄洁 通讯员窦京京 因网爆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之子王思聪掷千万为兔女郎总选举投票,王思聪日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网易和搜狐分别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据王思聪在起诉书中说,2014年7月21日,“网易娱乐”、“搜狐娱乐”分别刊发《富二代王思聪掷千万投票》、《富二代王思聪掷千万投票网友:SNH48完爆AKB48》两篇报道,其中称王思聪斥资千万为兔女郎投票,并称,“有知情网友爆料,王思聪对兔女郎SNH48组合关爱有加,不但主动与萌妹纸合影,还自掏千万人民币给其总选举投票……”。上述报道同时附有一张内容为中国银行支票的照片,支票显示收款人为上海星四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票用途为“SNH48总决选投票支出”,同时指出上述公司系兔女郎组合所在经纪公司。

王思聪指出,上述报道内容完全属于捕风捉影,恶意捏造的虚假事实,图片中的支票与其没有任何关系。而上述散布、捏造虚假事实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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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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