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取岳母房产证 冒充抵押借款20万被抓获
盗取岳母房屋产权证,并以该房产证作抵押,借款后外逃。近日,经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长天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0年3月,李长天悄悄地将岳母的房屋产权证偷出,通过让他人冒充岳母签字的方式,使岳母作为借款人、自己作为担保人,以该房产作抵押,与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万元。扣除利息后,李长天实际取得款项16.38万元。后因怕事情败露,李长天逃往外地。2013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将李长天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长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他人签订借款合同,且在借款不久后逃匿,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故作出如上判决。(杨金坤) |
关键词:李长天,岳母,抓获,房产证,抵押,抵押借款,盗取,男子,借款合同,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