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东涌镇原党委书记陈炳根涉嫌受贿
4日,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原党委书记陈炳根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据指控,陈炳根受贿金额500余万,并滥用职权造成价值9000万元以上的公共财产损失。 以工程一半利润作钱权交易 被告人陈炳根,1961年出生,大专文化,2003年至2012年间历任广州番禺区榄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东涌镇党委书记。2012年,原属番禺区的东涌、榄核、大岗三镇顺应经济发展需要被划归到南沙区辖下。2013年9月,陈炳根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9月,陈炳根利用其担任东涌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广州市全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何锦全(另案处理)承揽广深港客运专线公堡涌河道改移工程提供帮助,何锦全承诺将工程利润的一半贿送给陈炳根。工程完工后,何锦全实际获利达到1100万元人民币。按照约定,何锦全贿送约500万元人民币给陈炳根。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陈炳根分7次以利息和商铺租金形式收受了何锦全贿送的176万元人民币。 2006年至2011年间,陈炳根还为何锦全的全信贸易有限公司获得美顺假日广场土地使用权、广深港高铁征地拆迁工程的沙石材料供应业务以及承揽东涌镇名镇建设项目中的三线下地管沟工程和污水管网工程提供帮助。在此期间,陈炳根帮助将美顺假日广场和东涌商贸城等违章建筑合法化,利用将上述违建纳入名镇建设项目库的方法,脱逃查处。期间,陈炳根收受何锦全贿送的7.5万元人民币。 陈炳根不承认受贿金额 2003年至2012年6月,陈炳根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妹夫吴锦添(另案处理)占有股份的公司谋取利益。 陈炳根在东涌镇所属集体及国有土地转让、出让过程中,滥用职权,违反集体及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将东涌镇所属旧幼儿园土地使用权低价转让给广州嘉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景丰鞋厂厂房低价出让给嘉实公司股东个人,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共计9036万余元人民币。 2007年8月14日至2012年7月17日,陈炳根以购房借款为名收受吴锦添贿送的319万余元人民币。 检方认为,陈炳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巨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4日的法庭上,陈炳根承认犯受贿罪,但不承认上述受贿金额。经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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