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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南宁辣妈被前夫暴打赶出家门 警方已介入

来源: 广西新闻网 作者: 李慧婷 2014-09-01 16: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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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爆图片

  8月29日,网友“Queenala”向南宁新闻网官方微博报料称,其好友遭遇丈夫虐待,希望能寻求媒体关注和帮助。

  记者从报料信息中获悉,8月28日5点12分,网名为“Queenala”的网友在微博上传了九张照片并配文:“请朋友们帮忙转发!我的好朋友被她畜生不如的老公虐待!逼她放弃儿女的抚养权和分文不拿的离婚协议!不签就往死里打!”该名网友的微博工作单位写着广西歌舞剧院,而记者在咨询该网友时,她表示被家暴的女生是自己的好朋友,原先是歌舞剧院的舞蹈演员,为了照顾两个小孩她放弃了跳舞,而Queenala表示,使用家暴的男方姓李,是南宁某酒吧的股东之一。而谈到家暴的原因,Queenala回答,“男方逼她签不成文的协议!逼她签放弃儿女的抚养权!都是心头肉吖!所以就被打到签了才放她走。”

  截至记者发稿前,该条微博已有338条转发和203条评论。在微博回复中多数网友还是对男方家暴的行为进行了谴责,呼吁女方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是少数网友也对男方家暴的原因产生了怀疑。微博网友“mw2K”说道,“据说是女猪脚出轨,才导致家暴产生,男猪脚已经发朋友圈道歉并阐述了家暴的原因,公有公说理,婆有婆说理,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只好飘过。”

  面对部分网友的质疑,Queenala也在微博回复中表示,“首先我代当事人感谢大家的关心与怜悯!如果是因为出轨才导致这场悲剧的发生!那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博取大家的同情,最后还是非常感谢大家的关心与关注!”

  事件后续

  网传邕城一女子离婚不离家遭遇前夫家暴警方介入

  核心提示

  这两天,在不少南宁网友的微信圈和微博上,一组涉嫌家暴的照片被大量转发。昨日,记者辗转采访到了自称遭遇家暴的叶女士,但根据叶女士提供的住址及电话试图与她前夫取得联系时,却无法联系上对方。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介入此事。

  又见家暴?

  微信微博转发女子被打照片

  这两天,一组“一女子满脸是血,手臂、眼睛、鼻梁等都是淤青”的照片在南宁网友的微博和微信圈广为流传,网帖称:“请朋友们帮忙转发!我的好朋友被她老公虐待!逼她放弃儿女的抚养权,签分文不拿的离婚协议!不签就往死里打!天理难容……十年的夫妻感情怎么能下那么重的手!把自己的枕边人往死里打往死里踩!恳请大家转起来!”

  截至29日17时20分,该条微博被转发471次,还有386条评论,很多网友看到照片后都大呼残忍,留言斥责男方,并试图了解女方被打原因,还原事件真相。

  女子自述

  离婚不离家遭前夫殴打

  微信、微博所说内容是否属实?

  昨日,记者在南宁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见到了微信、微博里自称被家暴的女子。该女子身着一件粉色T恤,右手上臂上一大块淤青仍清晰可见,鼻梁上、右眼及右眼下方也有深紫色的伤痕,左眼红肿,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不愿说话。

  据该女子介绍,她姓叶,去年就跟前夫李某离婚了。虽然离了婚,但目前仍跟前夫住在一起,属离婚不离家状态,两人育有一女一子,女儿今年已满6岁,儿子才1岁。

  叶女士说,她是2008年跟李某结的婚。去年5月,李某以买第二套房为由,跟她商议先离婚,等买了房后再复婚。当时叶女士已经再次怀孕,所以,同意离婚后一直没有离开家,始终跟前夫同住在一套房子里。平日里双方也有吵有闹。但买房之后,她多次向李某提出复婚,均遭到对方拒绝。

  谈到此次被打,叶女士晃了下脑袋,伸手摸了摸右眼下的伤口,向记者回忆起当晚被打的情形。

  “时间是25日凌晨两三点钟吧,我抱着女儿在房内睡觉,他(前夫)突然打开门闯进来,把我从床上拉起来,说要跟我聊聊天,还说不想跟我过了,他心里很累。然后就开始打我,边打边说‘我不想跟你过了,给你个离婚的理由’!”言谈中,叶女士停顿了好几次,声音也哽咽起来。

  “在他打我的过程中,保姆听到响声,抱着我儿子过来,看到这一幕后,就挡在我面前,足足帮我挡了差不多有半小时。在这过程当中,他还不断扯我的头发,踢我。”叶女士说着说着哭出声来。她说,前夫边打边逼她亲笔写一份协议,内容是要她放弃所有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还逼她签字。

  “我当时觉得自己都要被打死了,就想着先逃出去再说,就按他的要求做了。”说到这里,叶女士放声哭了起来,抹了把眼泪,接着说:“写完离婚协议后,他就把我赶出门了,那时大概是凌晨4点多钟吧,当时我身上没有钱,没有生活用品,什么都没有,他就这么把我赶出去了。”

  微信“道歉”

  男方所说内容是否属实?

  昨日下午,记者按叶女士提供的地址前往寻找李某,其后又多次尝试拨打叶女士提供的李某的电话号码,试图与对方取得联系,均告无果。

  记者注意到,微信圈中还流传着一封李某写给叶女士的道歉信,在信中,李某首先向叶女士道了歉,称其已履行了做丈夫的职责,并尽心尽力经营着这个家庭,还陈述了殴打叶女士的原因:“你居然要求人虽在家住,但是同时跟喜欢的其他男人在一起。这极度侮辱(了)我和我的家人。让我和家人蒙受奇耻大辱。试问是谁在践踏这个家的尊严,看着我曾经最爱的女人用尽心机来挑战我的底线!居然你光明正大叫别的男人到我们的家里来接你出去玩到半夜三更。自己有车也不开公然让别的男人来我们的家接送。你为何要如此侮辱我和我的家人。自己跑去云南游玩七天对孩子不闻不问。一个电话没有一个信息都不发,你怎么还配当一个母亲?怎么连一点基本的母性都丧失殆尽。”

  对李某这封道歉信,叶女士竭力反对。

  她表示,她跟那些男人都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大家一起出去聚会,跟朋友过生日,她不想开车,就搭别人的顺风车。

  同时,叶女士声称,自己去云南玩是李某亲自送她去机场的,回来的时候也是李某亲自接的;在去云南旅游的过程中,她不给李某打电话,不代表她不给别人打电话表达对孩子的关心。

  李某在微信中说,“更加不堪的是,你与你母亲轮流打电话骂我老父亲,这两天他突然瘦了十来斤,睡不着觉完全失眠。心脏病也发作了。老父亲83岁了,你这是要把他往死里逼啊”。

  对此,叶女士生气地反驳道,“他都是乱说的,完全不是这样的。他爸爸身体不太好,一直都在住院。我被打后,是他爸爸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和他复婚,我就直接和他爸爸说,你儿子都把我打成这样了,都威胁到我的生命安全了,已经触碰我底线了。可能我说得太直接,他爸爸受不了。”

  警方立案

  派出所称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对于叶女士声称遭遇家暴一事,昨日,南宁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一位李姓警官向记者介绍,事发当天,叶女士就来到新城派出所,向警方陈述了案发的经过,警方认为案情较为严重,就主动立了案。由于叶女士已经离婚,严格地说,此事已不属于家暴,应是由情感纠纷引发的暴力行为。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当中,男方是否触犯刑法还需等待最终调查结果和叶女士的验伤结果。鉴于警方多次传呼打人者李某均无果,下一步,李某若再不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警方将对他采取行动。

  律师说法

  叶女士可要求民事赔偿

  对叶女士被打一事,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韦懿真分析认为,叶女士的遭遇反映了社会的一个现象,即在家中发生的暴力还是存在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不管怎么样,男女双方有矛盾,大家可以协商解决,用武力解决纠纷,肯定是违法的。

  叶女士已经离婚,其前夫对她施暴,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按照叶女士伤情分析,如果是一般轻微伤,可能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可以将其行政拘留;如果伤情鉴定属于轻伤,将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叶女士和李某已离婚,并有两个小孩,最小的刚1岁,按法律规定,原则上是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但是,男方有暴力倾向,女方抚养孩子更为合适。

  对于相应的夫妻家庭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是在暴力威胁下签定的协议,法律是视为无效的。叶女士被前夫打伤,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一场不堪回首的家暴—

  男子结婚一年遭妻子家暴

  遍体鳞伤起诉要求离婚

  恋爱半年后结婚,但一年多的婚姻生活对合肥市民伍先生来说留下的却是一身伤痕。日前,因不堪忍受妻子家暴,伍先生提起离婚诉讼。

  2011年6月,伍先生与周女士通过网络相识相爱,2012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据伍先生回忆,结婚当晚因言语不合,妻子就摔坏了卧室的闹钟。此后,妻子稍有不顺心,便摔东西甚至打人。

  伍先生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交的照片显示,家中大量物品被摔坏,还有的被从14楼抛至楼下。伍先生从头到脚满是抓痕、咬痕以及硬物击打造成的红肿。伍先生表示,念及夫妻感情,他一直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却无法换回妻子的善念。

  同年7月中旬,妻子带上刚满周岁的儿子返回湖北老家,伍先生便来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本案正在审理中。

关键词:派出所,辣妈,暴打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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