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出车侧翻致遗体受损 赔家属1万元精神损失
殡仪馆的车辆在运送遗体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侧翻致遗体受损。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判决殡仪馆赔偿家属1.2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去年1月31日,王女士去世后,北京市某殡仪馆承接了运送遗体等业务。该单位司机驾驶运尸车到殡仪馆火化途中,运尸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侧翻,棺木毁坏,尸体翻滚受损。 事发后,死者丈夫张先生自称精神恍惚,三次就医,被密云县医院诊断为“脑梗塞、神经衰弱”,花去医疗费1400余元。张先生和两个孩子起诉要求殡仪馆赔偿张先生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5800余元,并赔偿三原告精神损失费1.2万元。 法院认为,殡仪馆应当赔偿张先生因精神受到刺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200元,并赔偿三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
关键词:殡仪馆,侧翻,精神损失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