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疯狂走私529辆车 9人分获1至12年不等刑期
中新网防城港8月29日电 (吴凰汇 廖家胜 陈晶晶)一年之内,9人团伙疯狂走私越南入境汽车529辆,成为今年最高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联合督办的“12510D”特大汽车走私案的一个支案。 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9日披露上述案情。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间,被告人唐上秋与凌钦养组织被告人郑有生等人从东兴方向走私汽车入境374辆。唐上秋、郑有生等人从中越边境防城港垌中、里火等地走私二手汽车进境共34辆;郑有生参与彭福全、胡文雄(均另案处理)团伙从垌中、里火走私二手汽车121辆。 据查,在具体走私过程中,该团伙采取“对保”方式,即下线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给上线,保证在整个走私过程中货物不被执法部门查缉或者丢失,走私得逞则收取数万元不等的“保货费”,如果被有关执法部门查扣,则根据车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帮国内货主从越南芒街走私汽车入境。 走私伊始,国内货主将境外二手汽车发货至越南芒街后,走私团伙由专人负责到越南开柜检修待走私入境的汽车,并在车辆装船后安装假车牌。随后,将经中越界河北仑河偷运至东兴市北郊非设关地码头靠岸后,再由团伙成员驾驶走私车辆上岸。 为躲避有关部门的查处,该团伙绕过检边防查站而走“棍”路(为绕开边检站于沿途村庄修建的小路),并将其收到的车牌号码短信转发给“棍佬”,安排走私车过“棍”,沿路村民向他们收取每辆车数千元不等的“棍”费,并确保走私车安全绕过检查站。 最后,走私团伙雇佣他人千里送车到广州、东莞等地,交给货主指定的接车人。一旦路上被有关部门拦截,他们往往会弃车而逃。走私车被运到目的地后,马上开入汽修厂,进行改装、销售。 法院审理查明,走私入境的529辆汽车中,有4辆车为9.5成新,核定偷逃税额共计252万余元,其余都是二手车。 7月14日,该走私团伙成员一审被防城港中级法院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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