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居民受噪声侵害15年 状告开发公司获赔111万元
8月21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噪声污染纠纷集团诉讼案件,171名受扰居民获赔111万余元。截至目前,调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原告李某等171名居民与被告四川省某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件,系由被告所修建的高速公路宜宾一跨江大桥工程的噪声污染引发。从1999年起,在长达15年时间内,被告虽采取多项降噪治理措施,但未能有效解决噪声污染超标问题,致使大桥附近小区居民深受其害。 翠屏区法院收案后,结合噪声污染超标的事实,该院指出被告作为现代企业应具有社会责任,通过与被告反复耐心沟通,促使被告接受调解。(张强 蒋波 记者 钟晓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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