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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查“落马官员发明家”更要查专利审批腐败

来源: 西安日报 作者: 2014-08-28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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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立军到武长顺,两名公安局长落马的同时,其背后的腐败让不少人“大开眼界”。两位局长分别在他们年近半百之时,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不可遏止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据媒体披露,在任期间,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而王立军在重庆期间获得专利总共254个,其中有211个是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8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毋庸讳言,类似“贪官发明家”,就是在以“发明”之名行敛财之实。具体的操作流程大概分为几步:“搞出”或“拿来”发明,以官员名义申请专利——疏通关系,快速获批——通过专利许可或转让卖给关联企业——通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购买关联企业相关产品。如此一个循环下来,权力与资本实现了“你好我也好”的“双赢”。无论王立军还是武长顺,专利产品最后都用到了本地公安系统,这正是“官衙发明家”的动力所在。

现实中,那些尚未被曝光的“官衙发明家”,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专利腐败俨然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智腐”途径。这个意义上,“官衙发明家”的身份,也许就是一条重要的反腐败线索。相关部门要想查到哪些官员名下专利多,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关键是,不应该无视这条重要线索,让那些“硕果累累”的“官衙发明家”,随意将腐败之手伸向知识产权领域。

“官衙发明家”之所以能够得逞,关键的环节还在于专利审批的腐败;而专利审批腐败,绝不只是一个反腐话题,它关涉发明创新的公众激情,关涉整个民族的创造力和竞争力。有人说,如果要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打一个比方,它就像一个特大型的“行政审批大厅”。因为一项发明专利的诞生要经过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等主要阶段,每一阶段、每一个审查人员所作出的审批意见都可能影响一项专利的取得。

某种意义上,审查员有决定一项发明生死的裁量权,而且,这一裁量权几乎不受制约无需担责。通常,一项发明需要经过七八年甚至十来年才能获得授权,彼时相关发明可能早已过时;若想顺利通过审查或早日获批,就得靠关系靠钱,这也是为什么专利中介多如牛毛的原因所在。相比之下,“官衙发明家”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通过行政资源疏通关系快速获批——哪怕是别人的发明,也要署上官员的名字才能如愿尽快获批。

王立军2011年一年之内就申请了211个专利,以平均每1.7天一个的“超高效率”,书写了“科研达人”的“疯狂成就史”。专利审批部门对此难道从未有过质疑?《专利法》明确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均属于单位。王立军和武长顺的所谓发明,有多少本不应该署上个人姓名?专利局为什么还会照批不误?在这样的专利审批环境中,真正的发明人怎么会有发明创造的激情?

一言以蔽之,“官衙发明家”这封腐败举报信需要严查,“官衙发明家”背后的专利审批腐败更该严惩不贷。(舒圣祥)

关键词:发明,官衙发明家,专利许可,专利产品,武长顺,创造力,专利法,想象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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