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官员与养殖户里应外合 骗取国家补贴357万
编者按 近年来,国家对民生领域的政策性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每年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拨的专项补贴资金数额庞大、名目繁多。 与此同时,环保领域、家电企业、煤电企业等骗补问题的曝光让人触目惊心。国家的惠民政策没有被很好执行,国家财政补贴已然成为个别人觊觎的“唐僧肉”。 究其根源,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只注重资金划拨,疏忽了对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和项目工程量及资金支付情况的结算审计,加之监管触角不能完全延伸到最基层,导致监管力度逐渐减弱,甚至出现了监管空白,这为个别人骗取政策性补贴资金留下了空间。 骗补行为一旦发生,不仅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会侵害民众的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选取了几个典型领域的骗补案件,在安徽、江西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试图剖析骗取政策性补贴的深层原因,以期找到解决之道,让国家的惠民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大众。 封堵“骗补”黑洞系列调查之一 国家环保专项资金主要有哪些 ●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 ●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95亿元,带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投入260多亿元,支持4.6万个村庄开展环境整治) ●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 ●关于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 随着环境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环保专项资金也呈现增长之势。令人忧心的是,在少数地方,不符合国家申报要求的企业通过层层审批,数以百万计的国家环保专项资金被装到了私人口袋里。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安徽省六安市调查采访时,就了解到了这样一起令人瞠目的案例:安徽省寿县环保局局长、副局长、污防股副股长与养殖户里应外合,通过制作虚假申报材料、虚构工程等,前后骗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357万元。 一项旨在改善环境污染的惠民政策,越过层层监管,沦为了权力自肥的敛财工具。 养猪场更名“变身” “你来这两天正好赶上六安的高温天气啊。”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宴秋笑着说。 在她办公室,李宴秋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了侦办寿县环保局局长、副局长、污防股副股长受贿、渎职犯罪窝案的经过。 2011年,安徽省环保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环财函【2011】128号文件,要求各地环保局与财政局按文件要求,申报2011年度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2011年5月,安徽省寿县环保局污防股副股长孔令军具体负责这一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 在负责申报的过程中,个体养殖户王某(另案处理)找到了孔令军。 李宴秋告诉记者,孔令军明知王某的养猪场不符合上述项目资金的申报要求,仍授意王某将他的养猪场更改名称,并要求王某虚报养殖场规模和生猪年存栏数。 就这样,王某按照孔令军的授意,将“王某养猪场”改为“寿县科信畜禽综合养殖场”,虚报了养殖场规模和生猪年存栏数,制作虚假申报材料。 此后,孔令军在筛选候选项目单位时,隐瞒王某养殖场的真实情况,建议时任寿县环保局局长的陈耀,把王某的养殖场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对于科信养殖场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且规模太小不符合申报条件等情况,陈耀并非不知情,可仍将科信养殖场确定为2011年度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环保项目单位进行申报。 最终,利用虚假资料,王某套取了2011年度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70万元。 案发时,王某已分两次实际领取专项资金153万元,这些钱被王某用于行贿、还账及新建其他工程。 “其实这种造假手段很容易被发现,基层负责审核的部门只要到现场看一眼,就知道申报的材料是不是造假。”李宴秋说。 值得一提的是,孔令军主动帮助王某联系了一家单位,做出一套“完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通过了审核。 李宴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由于犯罪嫌疑人都是在一定领域的“内行”,伪造的相关文件证书往往都很齐全,很多案件从表面上看形式合法,不存在什么问题,必须仔细研究比对,才能发现很多与事实不符,是虚报冒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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