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禁酒令”未必最有效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实行最严厉的“禁酒”政策。(8月21日《人民日报》) 最严禁酒令是否能得到落实?难以落实到位包含两层面:一者,禁酒令缺乏可操作性,只有禁令而无具体措施,譬如,怎么监管?监管后怎么处罚?处罚能否让酒桌上的人感到切肤之痛?只有精神指示而无具体操作的“禁令”,只能沦为一纸空谈。二者,禁酒令在落实层面,没有具体操作者,即便条条框框写得清楚,却没有人落实,找不到具体执行单位。当然,某些地方为了落实禁酒令,专门成立一个“禁酒办”,但无非就是多了一块牌子,还陷入滥用职权、浪费财力的质疑当中。 其实,官场对酒的至爱,有古往今来中国人无酒不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乃是酒桌已成为官员们沟通感情、行使职权的“灰色地带”。酒早已超脱“饮品”的范畴,被赋予了许多不该其承担的角色;饭桌也早已不是吃饭的地方,而是许多公共议题的讨论所。 黑龙江省的“禁酒令”要求,省级班子领导和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到省内市(地)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公务活动,就餐中一律不允许饮酒。某种程度上,这依旧是一种“只堵不疏”的禁酒策略。只是单纯禁止,不从根源上解决,公务员喝酒照旧是个问题。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此规定只是针对“省级班子领导和省直单位”,并未将广大基层公务员纳入其中。搞公务接待,庞大的基层单位才是主体,近期媒体披露的多起公务员“陪酒死”的主角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身处基层。身处基层,便要面临更多的抉择。即便有省级单位已经被禁酒,但他们还是会拿起酒杯向上级官员“以表心意”。 “禁酒令”须有,但不能指望一禁了之。有人建言,规定每个吃饭的人报销多少就可以,超出范围自己掏腰包。如果能在领导面前表现一番,自掏腰包喝酒又如何?公务员的酒桌早已不是有无钱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吃太多、喝太多的问题,更有公务员的现实利益考量。唯有斩断酒桌上的权力“灰色地带”,改变餐桌上的酒风潮,才是根本。最严禁酒令,最多只是一个补充而已。(戈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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