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落腰包”的腐败也应入罪
出门坐豪车、宴请上档次、休闲进会所、热衷高尔夫……近年来,一些国企高管以职务消费为由,不落腰包行腐败之实。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强调,“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8月21日《新华网》) @张枫逸:职务消费,本是履职的客观需要,然而现实中,一些国企高管往往不是以合理支出为标准,而是巧立名目多花、乱花,享受特权。过度的职务消费目前还只属于违纪行为,并未上升到法律层面。这也给人一种错觉,“不贪污不受贿,吃吃喝喝不是罪”。尽管职务消费不落腰包,但其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对政府形象的损害,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强化对职务消费行为的约束。 (艾丹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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