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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贩卖肾脏案宣判 15人摘肾51枚获利千万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孙思娅 2014-08-22 11: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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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网络聊天找供体

  负责找供体的翟德超供述,一般寻找供体是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找到后约供体来北京并安排住宿,之后进行体检并记录血型。翟德超说,他租房让20多个供体居住,他和刘保负责管理,给他们提供吃的,带他们去医院做检查。刘保负责协助其管理供体,跑腿买东西。他则管理供体、登记身份。翟德超说,每个肾源做成手术后郑伟给他4000元钱。从2010年8月至案发,他和刘保挣了4万多元。

  “我们有时会在供体体检时把受体也带到医院,一方面让受体放心,一方面让受体出供体的体检费。”翟德超说,每个手术后郑伟给他4000元。2010年8月至案发,他和刘保挣了4万多元。

  团伙中负责找受体的赵辉(非麻醉师)和周倩是男女朋友,两人通过联系买肾在网上认识并交好。赵辉的供词显示,其平时在网上发帖子,留信息找患者,找到患者后,就联系患者体检、手术、与患者谈价钱。

  赵辉供述称,他和周倩找到患者后,翟德超会带供体过来让患者看是否可以。如果患者觉得供体合适,翟德超就安排他们体检做匹配,一般换两三个供体就可以找到匹配的供体了。

  关于钱款分配,赵辉说,患者给郑伟钱后,郑伟留下21.5万元,剩下的都给他和周倩,两人挣了有五六万元。

  同样负责找受体的李晓铭供述,郑伟对价格定了个底线,以前是一个肾18万或19万,后来是21万或22万,高于底价的钱就是提成,他共获利8.5万元。

  团伙成员被判3年半至12年

  2010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在侦查中发现了郑伟犯罪团伙长期在海淀区倒卖人体器官获利。12月10日,警方在丰台区小屯路的一个洗浴中心将郑伟抓获。而就在郑伟被捕的前一天,他的黑医院还做了6台手术。

  2012年2月底,因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郑伟及其手下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患病就医等原因,此案的审理一直延期,直至2012年12月12日才首次开庭审理。

  庭审中,郑伟认罪,其他人则多数表示是在不知情或者在郑伟的描述下认为手术合法的情况下参与。

  2014年3月14日,一审法院对此案作出一

  审判决。法院认定郑伟等人为谋取经济利益,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情节严重,均已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依据他们每个人的犯罪情节,法院判处郑伟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人3年半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郑伟等人上诉。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词:贩卖,肾脏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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