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儿亲睹父亲火烧母亲 挥泪为父求情获轻判
新闻追踪 上次报道索引 时间:2014年7月24日 版次:A18《佛山新闻》 题目:《哑儿亲睹父烧母 挥泪为父递求情信》 年仅15岁的小明(化名),亲眼目睹父亲罗某在与母亲争吵后,将汽油泼到母亲身上并点燃,母亲后来因并发症死亡。昨日上午,佛山中院对这起烧妻案作出一审宣判,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无期徒刑。罗某获得轻判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儿子向法院表示已经原谅了父亲。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6日23时许,罗某在与妻子阿秀共同居住的南海区丹灶镇西联五甲村一出租屋内,因感情纠纷与阿秀发生争吵,后罗某将屋内用胶瓶装的汽油淋在阿秀身体上,并用打火机将阿秀身上的汽油点燃。罗某与目睹这一切的儿子小明马上上前扑救,后送医院抢救。今年4月10日,阿秀不治身亡。 经鉴定,阿秀在全身多处大面积烫烧伤后,出现了并发症,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法庭上,罗某曾辩称自己是自首。法院经查明后认为,在案发后,是他人拨打了报案电话,并指认罗某烧伤了妻子。民警当时认定罗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且已经将其带至派出所问话,罗某起初还不承认自己烧伤了妻子,后来才承认了作案。因此,罗某不具备自首的构成要件。 法院认为,罗某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罗某曾协助扑火,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加上该案是家庭矛盾所引发的犯罪,且被害人亲属小明已谅解父亲的行为,可以对其从轻作出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刘艺明) |
关键词:罗某,南海区丹灶镇,阿秀,母亲,父亲,佛山新闻,求情,作案,故意伤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