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保时捷“白富美”白天遭殴打 嫌疑人被批捕
中新网杭州8月21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 西检)7月11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杭州文三路一辆保时捷车前,一个女子正要开车时,被一个男子殴打,女子受伤。就因为开保时捷,“白富美”就该被挨打吗?此案曾在浙江省会杭州轰动一时。21日,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获悉,打人者不是无故殴打,而是有预谋的,并且此前曾砸过事主的保时捷车,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嫌疑人被该院批准逮捕。 经查,被害人的丈夫与张某(女,在逃)的男朋友有矛盾。因此,原本是同学关系的他们两家有了矛盾,一直没有解决。而张某心生歹念,想报复被害人。于是找了朋友廉某(已投案自首)帮忙,表示要教训一下被害人。 张某将被害人的信息给了廉某,廉某召集做保安的姜某、石某、周某,由周某开车,于6月5日晚到被害人家的车库,由姜某将被害人的保时捷车窗玻璃及车身砸坏。经鉴定,维修费用为53491元。 之后,张某听说,被害人为砸车一事找了她的男朋友,并说了她的坏话。越想越气的张某又找到廉某,明确让廉某找人殴打被害人,廉某又找了姜某、周某,7月8日晚就开始守候被害人。 连续多日守候,7月11日,一伙人发现了被害人,开车一路尾随。后周某因为害怕,停车将姜某放下就走了。而姜某因为之前砸车,怕被认出,又叫廉某找来了保安杨某(在逃),殴打了被害人。经鉴定,被害人构成轻微伤。 7月14日,姜某、周某被抓获,后廉某投案自首。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姜某等人受人提使出于报复被害人的目的,殴打他人,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姜某故意砸车,造成被害人损失达5万元以上,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遂将姜某批准逮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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