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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武汉161人违法八项规定被查处 涉处级27人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 2014-08-21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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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纪委通报了7月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据统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问题70件、161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含其他人员)1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111人。

这些典型问题包括武珞路小学违反财经纪律。2013年1月以来,武珞路小学违规发放加班费,违规支付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教师早餐费。洪山区教育局给予武珞路小学校长李天顺行政警告处分;责成武珞路小学收缴加班费9350元,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教师补交早餐费25195元。

汉南区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2012年9月至2014年1月,汉南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彦修与该中心主任俞华商议,违规发放通信补贴、过节费等津补贴共计19792元。汉南区纪委分别给予李彦修、俞华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全额退还违纪所得。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冷先元收受节礼。2008年8月至2013年10月,时任武汉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审批)处处长冷先元违规收受相关协会赠送的购物卡和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1.5万元。市民政局给予冷先元党内警告处分,全额收缴违纪所得。

蔡甸区永安街村干部余丙秋大操大办。2014年1月19日和5月24日,蔡甸区永安街严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余丙秋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及孙女满月宴。蔡甸区永安街纪工委给予余丙秋党内警告处分,对用公款送礼金的15个村干部给予组织处理,责令退还所送礼金。

武汉化工区化工投公司公车私用。2014年7月2日,武汉化工区化工投公司驾驶员廖巍驾驶车牌号为鄂A51K09的公务车辆到江滩三期露天乒乓球场打球。化工投公司给予廖巍党内警告处分,补缴燃油费100元。

2014年7月24日中午,黄陂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李刚在前川东方红酒店饮酒。黄陂区纪委给予李刚行政警告处分。(记者王雪 通讯员郑晖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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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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