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衡阳贿选案:依法施政 拒绝“法不责众”
辩才无碍的童名谦拒绝请律师,条理清晰地辩论希望轻判,没有成功。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原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中共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有期徒刑5年。童名谦未能觉悟到,作为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他因玩忽职守犯下了重大罪行。 衡阳贿选案涉案人数之多,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实属罕见。2012年底至2013年初,衡阳市在选举省人大代表过程中,76名省人大代表有56名存在送钱拉票行为,出席会议的527名市人大代表有518名收受钱物,有76名大会随团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涉案金额达1.11亿余元。正如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所言:“这起案件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党的执政底线。” 其实,不仅童名谦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就连许多涉案人员,也认为此案牵涉面如此之广,最后只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既往不咎,今后从严”,因为“你送我送大家都在送,你收我收大家都在收,这么多人,党和政府不可能‘大动干戈’、一网打尽,出自己的丑”。 果真是这样吗?中央主要领导明确强调,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必须依纪依法,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搞法不责众。其实,此前的中石油窝案,涉案人员众多,且不乏身居高位者,不同样“老虎”“苍蝇”一起打了?依法施政,没有“法不责众”。 但“法不责众”的观念,在我们的社会中还相当普遍。有些单位的领导,搞不正之风,总要在单位里多拉些人,认为人多了上面就难处理,即便追究得紧了,处理一两个人也就罢了;至于集体公款吃喝、以开会为名到名胜风景区旅游,更是司空见惯;有人在马路上闯红灯,就有一批人跟着;甚至此前刚刚开始清理领导办公用房时,就普遍有一种思想:“处级领导12平方米,现在几乎80%的领导干部都超标,法不责众的……”流风下行,因相信法不责众,传销组织通过绑架大多数人员博弈政府管理;有的地方超市集体卖假货博弈管理层;我们手机上接连不断的垃圾短信发送者,他们就是法不责众思想的拥趸。法本无情,何来法不责众?法不责众,关键还是因为法律的刚性缺失,法律的权威性不够,执法者没有承担起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 在执法上不能给机会主义者开口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假如在现实中,常有司法受到政治力量、利益集团干扰的情况,那自然而然就会有人希望能集聚众力对抗法律。法律不能随便失效,依法责众理应是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秦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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