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书记: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要敢亮剑
8月19日上午,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传达省委常委会议精神,通报我市部分领导干部违纪处理情况。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讲话,市长董军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刘春雁通报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市政协主席程群力,市委常委岳华峰、杨殿钟、张雷、杨国栋、钟健能、赵红专、史晓红、吕健、任军号、吴键出席会议。 通报指出,今年4月,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新良等4人组织和参加吃请聚会活动,且个别同志“赶场聚会”酗酒行为不雅,尽管是自费聚会,但严重损害干部队伍形象。8月15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调查情况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 根据省委要求,市纪委按规定程序对应作纪律处分的人员进行立案、审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给予雁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史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雁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职务,调离组织部,另行安排不涉及组织人事的工作;给予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新良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西安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效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苏俊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组织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雁塔区委给予雁塔区小寨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华君同志、雁塔区财政局局长柳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雁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军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财处处长谢元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鉴于组织部门数次调查都未能查清基本事实,对负责调查工作的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李海龙同志、市委基层办专职副主任闫秀斌同志、市委非公党建工委副书记顾蕾同志调离组织部门。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雁塔区委主要负责人李德文同志,免去雁塔区委书记职务,调离岗位。 省委决定,对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钟健能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根据省委要求,市委对雁塔区委调查组多次调查不深入、不真实的相关同志进行调查处理,由市纪委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魏民洲强调,坚决拥护省委对我市有关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处理决定,坚决执行省委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的一系列举措,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把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 魏民洲指出,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期间,我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不严、我行我素,仍然组织和参加吃请聚会活动,对干部队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这说明我市一些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还存在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落实中央对干部“三严三实”要求还存在阳奉阴违、言行不一的问题,值得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各级干部引以为戒。 魏民洲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中央基准看齐。各级党组织都要警钟长鸣,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持续改进作风,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魏民洲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具体的,实在的,党委一把手都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和政治敏锐性,切实负起对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和事要敢于亮剑勇于斗争,旗帜鲜明及时查处,决不让违纪违法有滋生的土壤。 魏民洲强调,要强化纪律观念,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按纪律办事,不断自我警醒、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确保所作所为时刻都在纪律和规矩约束之中。要把“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检监督和执纪问责,形成有效震慑。 魏民洲指出,要用好这一案例,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解决问题要见人见事,问题要认领、责任要到人,确保每个干部在活动中受到思想洗礼和灵魂触动。要巩固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和管理权力,让好作风成为好习惯。 董军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按照魏民洲书记讲话要求,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反思对照,深刻吸取教训。要从严从重处理顶风违纪问题,一查到底、问责到底,形成强大威慑,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西安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西安文理学院负责同志,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40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县、开发区班子成员和区县各部门、开发区中层领导干部,各街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2500余人在21个分会场参加会议。(于京玄) |
关键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委组织部,赵红专,亮剑,西安文理学院,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