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预防出实效确保项目招投标“阳光作业”
“现在我宣布,成眉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彭四路(扩建)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会正式开始,请诸位开始递交投标文件……”日前,成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在工程招标会上宣布。在这场总投资额5000万元的招标会开始前,园区管委会刘副主任给彭山县检察院打来电话,邀请该院对此次招标会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过程中,彭山县检察院发现参与投标的某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材料中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投标文件密封等方面存有瑕疵,有泄密的可能,立即向成眉工业区提出了纠正建议。同时,启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有泄密嫌疑的投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行贿档案查询,并未发现其有行贿记录。成眉工业园区负责人在听取了彭山县检察院的建议后,决定立即整改进行第二次招标,最终达成了有关协议,确保了重点项目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作业”。 近年来,彭山县检察院围绕创新和社会管理工作,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不断延伸检察职能,消除执法死角,强化执法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发展。2013年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执法为民先进集体”,被确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示范院和“四化”建设示范院,连续五年目标考核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2014年4月,彭山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
关键词:招投标 县检察院 彭山县 招标会 工业园区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