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后就医顾客索赔23万余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因做完盲人按摩后,腰部疼痛没有缓解反而加重,袁女士起诉盲人按摩中心,索赔23万余元。昨天,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袁女士诉称,去年8月21日上午,她到北京来康盲人保健按摩中心做按摩。按摩结束后,老板孟某说为了效果好一些,建议再背对背,背一下。在背的过程中,她感觉右腿发麻,询问原因,被告知属于正常现象。但袁女士回家后,疼痛状况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加重。当晚,她因疼痛难忍到平谷区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因按摩不当,导致腰间盘突出、右侧神经根受压。为此,袁女士住院11天,医疗用费3万余元。之后,同孟某协商未果,袁女士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23万余元。 对于袁女士的起诉,孟某称,原本腰就不好的袁女士此前也曾到他店里按摩。“盲人按摩不动针、药,只有保健作用。”孟某说,事发当天,袁女士说腰扭了,做完按摩后,症状未减轻就回家了,到了10月份才带着六七个人来找他说腰伤的事。孟某还指出,袁女士提交的鉴定书上所说的腰椎退行性病变是一个慢性形成的过程,最终导致了腰间盘突出,跟保健按摩无关。 对此,袁女士并不认同,“腰椎退行性病变在体检时很多人都有,我要有病就去医院了,去按摩是觉得揉揉舒服”。她还表示,出院后,确实曾和丈夫、哥哥、弟弟等人找过孟某协商,由于对方只同意报销3万多元医疗费,没有达成协议。孟某解释说,因为当天好几个人找他说这事,且态度挺横,害怕吃亏才勉强答应。 庭审中,对于袁女士的腰伤是否因按摩导致,法官表示已向出具鉴定报告的主治医生进行过电话咨询,“医生认为1%-10%的关联度”。随后,袁女士代理人要求重新鉴定伤情,并提出可以改为赔偿17万余元费用。庭审最后,袁女士又表示赔偿10万元即可,孟某则坚称“只同意补偿承担1%”。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没有主持调解,宣布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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