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抢劫取款人25万元现金落网
先制造追尾事故后借机作案 两男子抢劫取款人25万元现金落网 近日,滦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尾随银行取款人,先制造交通事故,后借机作案的抢劫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缉拿归案。 据介绍,案发当日,报案人在滦县某银行取出现金25万元,随后驾车驶出县城。当行到人车稀少的滦古路甄庄路口附近时,被后面一辆桑塔纳轿车追尾。因钱款在身,报案人没有贸然下车,双方僵持了足有两分钟。最终,报案人按捺不住火气,先打开了车门,由于惦记着放在副驾驶座上的钱,他下车后将车门锁上。对方驾驶人见状也下了车。两人便说上前查看车辆破损情况,就在报案人低头的一刹那,一团雾状辛辣物突然扑面而来,他当即睁不开双眼,甚至难以呼吸。随即,歹徒砸碎车玻璃抢走了25万元现金。 接报后,滦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经过大量摸排走访,专案组民警最终将排查范围限定在我市东南部地区。在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大力协助之下,专案民警最终发现,涉嫌此案的车辆在今年4月份先后3次在曹妃甸区原唐海县城以西一条公路上出现。这条公路分别通往县城、海边和十一农场,专案组决定先针对十一农场进行排查。排查中,一王姓男子进入民警的视线。此人不仅身高、外貌和受害人描述的一名犯罪嫌疑人相符,而且案发后他经常驾驶的黑色桑塔纳轿车也消失了。 与此同时,民警还了解到,王某与李某联系密切,李某平日嗜赌,欠下许多外债,而近期却归还了许多赌债。至此,王、李二人成为此案重大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侦查,民警获悉王某另有暂住地,并在暂住地附近发现了嫌疑车。专案组随即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及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兵分两路,将王某、李某分别抓获。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先制造交通事故,后借机抢劫作案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并移送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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