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黑活的私家车一头撞向执法人员
开自家车拉客干黑活不算,被市运管处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查获后,还拒不配合,强行闯行,撞倒一名执法人员。昨日,新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辉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5岁的张辉(化名)2014年1月的一天上午10点,驾驶着私家轿车在石市进行非法营运时,被市运管处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张辉不但不认真接受检查和处罚,反而态度嚣张,拒不配合,并强行上车发动汽车要走。执法人员进行阻拦,张辉不但不停车,还强行闯行,将一名执法人员撞倒在地后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被撞伤的执法人员为轻伤。 该案由新华区检察院以张辉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新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辉以暴力方法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在庭审阶段,被告人张辉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昨日,新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辉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关键词:执法人员,拉黑活,私家车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