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行政审判白皮书:民告官案半年超去年
今天上午,北京市高院首次向社会发布了2013年北京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并通报了2014年上半年行政审判情况。 “白皮书”还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据介绍,截至目前,市高院和各区县法院均已建立起年度报告制度(即白皮书制度),将每年定期向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通报行政案件情况,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产生原因以及改进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行政案首破万速被破 “白皮书”提供的数据表明,去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增长,首次突破万件,总量达10435件,同比上升20.5%,其中一审行政案件7121件,二审行政案件3314件。而今年1月至6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已达11741件,同比上升157.9%。 “白皮书”据此分析认为,行政案件数量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民权利保障意识日益增强、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畅通。 近半案件与民生相关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涉及工商、税务、财政、教育、治安、土地、药品监管、证券监管、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50余大类,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其中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发生在与民生相关的行政管理领域。 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的以本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4042件,其中以市政府职能部门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呈明显增长态势,总量达583件,相对集中于征地拆迁等相关领域。 官员出庭应诉率上升 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新进展,出庭应诉率呈明显上升态势。 西城区王少峰区长、平谷区姜帆区长等一些区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均主动带头出庭应诉。其中在平谷区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平谷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以上。 问题 行政机关败诉五大原因 《白皮书》通过对2013年全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系统分析和梳理,认为当中反映出的行政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如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中,有的区县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时,遗漏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含有的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以及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的内容,导致补偿决定内容不全而被判决撤销。在拆除违法建设案件中,有的行政机关在缺乏权威部门认定涉案建筑为违法建设证据的情况下,即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甚至直接予以强制拆除。 (二)适用法律错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不全面、不准确。 在一起被诉行政复议案件中,当事人在被解除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后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错误地将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计算在了申请复议期限之内,并据此决定不予受理,违背了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标准的立法目的和法定方式。 (三)违反法定程序 在一起被诉行政登记案件中,法定办理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在受理时承诺将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但其结果是既未在承诺的时限内,也未在法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而是在逾法定时限一个多月后才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将落款日期倒签至法定时限届满之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主要表现在:(1)无故拒绝接收当事人的履行职责申请。个别行政机关拒绝签收当事人邮寄递交的履责申请,或签收邮件后又以签收人不适格为由拒绝履行职责。(2)有的行政机关窗口部门在签收当事人提交的履行职责申请后,未及时将其移交具体业务经办部门处理,导致逾越法定处理期限仍没有依法作出处理。(3)部分行政机关职责交叉导致履行职责不当。比如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中,由于规划部门、城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导致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中,规划部门、城管部门之间权责不清而导致怠于履行法定职责问题。 (五)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比如,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够规范统一,导致出现同样情况不同处理的执法不公现象;还有一些执法机关由于执法作风不够严谨、规范,导致行政相对人的不信任并激化矛盾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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