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法委书记审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昨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主持召开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听取改革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他要求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听取各成员单位有关改革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后,张昌尔肯定前阶段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各项工作力度大、创新多、效果好,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论证充分、特色鲜明,既体现中央精神,又符合湖北实际。他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是“国字号”政治任务,是我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好试点方案,尽快按程序报省深改领导小组和中央审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调查论证,抓紧制定改革试点配套实施方案,确保38个子方案科学、系统、可操作;要精心谋划筹备试点启动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法院、检察院先行先试,为在全省全面推开积累经验;要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改革共识,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统筹推进其他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记者邹汉青、通讯员楚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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