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涉违规宴请等
11日,江苏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清风扬帆”通报了我省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涉及淮安市多名官员因违规宴请、公款吃喝及滥发购物卡等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淮安市金湖县戴楼镇人大副主席、主任科员傅士全违规为父母举办寿宴。傅士全在该县陈桥镇老家为父母操办80岁寿宴。收取戴楼镇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及基层村干部50多人的礼金共1.12万。金湖县纪委给予傅士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安市淮安区城东乡楚东村党总支书记李爱国违规收取礼金。李爱国操办女儿婚宴29桌,收受非亲属礼金30100元。淮安区纪委给予李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财政所所长常洪兵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工作日午餐饮酒。2014年3月25日(工作日)中午,常洪兵公款宴请淮安区财政局非税办副主任陈连峰和工作人员王步喜、肖非凡3人,钦工镇财政所会计王春雷(非公职人员、非党员)和村建站报账员谷广龙参加陪同。席间,王步喜、王春雷、谷广龙等人饮酒。淮安区纪委给予常洪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步喜、谷广龙党内警告处分,对陈连峰、肖非凡、王春雷、郑德4人予以组织处理,餐费由就餐人员个人承担。 淮安市洪泽县黄集中心卫生院院长吕士永违规发放福利。吕士永主持召开卫生院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节日期间给49名职工发放福利,其中发放购物卡24500元,发放食用油和水果30268元。洪泽县卫生局决定给予吕士永行政警告处分。(记者 韩飞) |
关键词:处分,案件,党内,违规,礼金,洪泽县,财政所,淮安市,组织处理,收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