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中赛鸽遇车祸现死伤 养鸽人一审获赔41.7万
笼中赛鸽遇车祸出现死伤,养鸽人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58万元,一审获赔41.7万余元。因保险公司上诉,此案近日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 养鸽人胡某诉称,2011年9月28日,他的4笼赛鸽被刘某驾驶王某所有的小客车撞到,造成4羽赛鸽死亡,2羽受伤,6羽飞走未归。当晚,又有2羽赛鸽死亡。交管部门认定刘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胡某起诉要求刘某、王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共计58万元。 经胡某申请,一审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胡某主张的14羽赛鸽损失价值进行鉴定,认定评估对象损失价值为41.3万余元。一审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赛鸽赔偿款、参赛费等共计41.7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称胡某自己说有6羽赛鸽飞走未回,但未提供任何客观证据,一审法院仅凭胡某陈述就认定,明显违法,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赔偿胡某18.7万余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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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