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妙龄女子为找工作多次非法入境中国获刑半年
中新网柳州8月7日电 (周潇男 冼旎文)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7日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越南国籍女子陆氏香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检方指控,被告人陆氏香21岁,系越南女子,其在未向中国边境管理部门提出入境申请并办理一切有关手续的情况下,未携带任何有效身份证件于2014年2月11日从越南老街市非法进入中国云南省河口境内,后乘车到达南宁市。2014年3月13日到达广西柳州市柳江县拉堡镇,至当日22时许在柳江县拉堡镇基隆综合区兴国大道某休闲场所被公安人员查获。经查,陆氏香曾在2013年4月28日从越南老街市非法进入中国境内,同年6月30日因非法入境被广西柳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同年7月4日被广西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遣送出境回国。 由于被告人系外籍人士,柳南法院特地请了翻译员到庭翻译。法官每提一个问题,翻译员都翻译成越语,而后将被告人的回答翻译成中文向法庭转述。当日的庭审上,被告人陆氏香对检方的指控无异议,称曾三次非法进入中国境内,有一次被公安机关遣送回国,其越境目的是想在中国境内找工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氏香违反边境管理法规,偷越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陆氏香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宣判后,被告人陆氏香表示无异议后,遂签字按手印。当日,法院直播了这次庭审实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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